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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环境污染“刮骨疗毒” 环保督察趋于常态化

 “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,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。”从2015年底至2017年9月,短短一年多时间里,中央环保督察已覆盖全国31个省份。回顾过往,中央环保督察揪出的问题扎实,问责严厉,对地方政企产生了极大震慑作用。
 
 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,而这场被称为我国环保有史以来、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行动已经持续一年多。早在2015年7月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《环境保护督察方案(试行)》,拉开了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序幕。
 
  随即,2016年1月,中央环保督察组率先在河北开展试点,取得了积极成效。据经济参考报此前报道,督察组不仅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、进行督办和抽查,还在石家庄、保定、邯郸、邢台和唐山等地开展下沉督察。2016年11月底至12月底,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北京、上海、重庆、湖北、广东、甘肃、陕西等7省市。2017年8月15日,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西藏,至此,中央环保督察对全国各省(区、市)实现全覆盖。
 
  督察工作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形式,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,并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党委、政府部门。当前,全面督察、铁腕问责使得以往“说起来重要、做起来次要、忙起来不要”的环境保护工作上升到了其应有的位置,环境保护的压力从中央层层传导到各级地方政府,决心广泛传递到普通群众。就像一家企业负责人所说,“原来治污就像打一巴掌,这次感觉手术刀真的架在了病灶上”,环保督察被视为“刮骨疗毒”。
 
  而其催生的“化学反应”有目共睹。不仅是河北,中央环保督察所到之处,都容不得一点“藏污纳垢”。中央环保督察专啃硬骨头,以铁的手腕打掉环境污染的“保护伞”,整治环境污染的“重灾区”。资料显示,环境保护督察是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,督察组所到之处,解决了大批百姓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,有力震慑了污染企业,也给地方党委政府极大震撼。
 
  同时,上述《方案》首次提出环境保护“党政同责”、“一岗双责”,这意味着地方党委将与政府一道接受监督,督察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。而和以往的“督企”不同,中央环保督察以“督政”为主,督察方案明确督察对象主要是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,督察结束以后,重大问题要向中央报告,督察结果要向中央组织部移交移送。所着眼的不仅仅是单个的环保问题,更要改变地方的“环保治理观”。
 
  另一方面,环保督察则对懒政不为的地方干部形成强大震慑力,让环保的弦时刻绷紧。根据环保部公布的督察反馈情况,全国环保督察问责人员已经超过1.5万人。截至9月4日,据国家环保总局网站公开消息称,8个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举报近4.4万件,受理有效举报超过3万件,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,累计向被督察地方交办转办近3万件。其中立案处罚5625家,处罚金额2.6亿元左右;约谈问责超过6000人。
 
  截至目前,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已经常态化。来自权威媒体报道消息称,北京、广东、山西等地方已经参照中央环保督察,先后启动省级层面督察,环保督查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考核、任免的重要依据。但更为重要的是,环保督查雷厉风行的背后,是新发展理念的引领,是绿色发展的深入人心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,用环保倒逼产业升级,实现经济“强身健体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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